园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为保障国家财产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三级监督巡查制度。
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院办和教学实验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公共科研平台的安全进行督察,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学期至少1次。
由教学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及科研团队教师安全员组成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安全制度、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排查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公共科研平台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群众性安全技术检查与整顿改进活动,每月至少2次,填写安全检查情况表并打分,并存档。
每个科研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教师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团队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检查工作,根据巡查小组的检查情况,监督各自实验室进行整改。
二、安全检查要点
实验室安全的基本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相关领导、实验室管理员、指导教师、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制度检查
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实验室管理相关制度上墙、安全检查记录真实完整。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所负责实验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日巡查、月排查、周检查、季度总结”。
(二)环境安全
1.实验室内应保持设备、器材的安全、整齐、整洁。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米。
2.实验室的照明和采光,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满足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3.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设施,使室内温湿度及空气清新度符合人体健康要求及仪器设备性能要求。
4.根据实验室具体需要,设置消除化学毒物、蒸汽、高强度磁场,射线等有害物质的设备和设施,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
5.实验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6.实验室内不准吸烟与饮食。在实验室开展实验和研究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维护仪器设备的整洁和室内卫生。
(三)消防安全
1.各实验室应配备必要数量、品种适合的消防器材以及急救箱,存放固定于明显、易取之处,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3.有关人员必须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懂得疏散逃生知识,会报警,会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逃生。
(四)用电安全
1.实验室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要符合规定要求。设备开关和配电装置,应有专人管理和定期维修。
2.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性要好,并安装有可熔保险或自动开关的设施。
3.各实验室的电炉不得用来烧水、取暖,严禁在烘箱内烘烤易燃品、爆炸品。
4.产生大量蒸汽、粉尘、易爆易燃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5.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源,增加电气设备要按审批手续办理。
6.实验结束后,做好实验室卫生,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清理和归还各种试剂及化学药品。
(五)设备安全
1.特种设备安全
(1)各种气瓶必须备有安全阀、压力表,并定期进行维修。严禁氧气瓶与可燃气体存放在一起。存放使用各种气瓶时,必须远离火源10米以外,热源1米以外。
(2)灭菌锅必须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张贴在灭菌锅旁边,并建立特种设备档案。使用人员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实验室管理人员须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严禁无证上岗。
2.仪器设备均需配备仪器使用记录本,大型仪器还需张贴操作规程。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实验室各设备的运行情况,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应及时维修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
1.关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学校统一组织采购,每学期末根据国资处要求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申购表》(附件1)购买。凡未经审批私自购买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实验室和本人自行承担。
2.危险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双锁的专用储存柜中,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五双”制度管理;有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
(七)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计算机安全管理,各机房应制定具体的使用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
(八)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劳保和防护用品,门窗要求牢固,重要部位要有防盗设施。工作人员下班要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源。
除以上内容外,请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严格遵守校资字〔2014〕3号《河北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保障实验室安全、良性运行。
三、建立实验室安全预警机制
巡查小组根据园艺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详见附件2)将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扣分制,并迅速反馈给各团队及时整改。
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给予警告,同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对警告的实验室,可边整改边使用,但负责安全教师须每天向巡查小组汇报整改进度,并提供文字材料。
1.巡查过程中,累计扣分超过20分的实验室。
2.故意瞒报真实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
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将告知实验室暂时停止使用,同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直至整改完成。
1.每个月安全检查累计扣分30分的实验室。
2.实验室内教师或学生拒不配合实验室安全检查、态度恶劣的。。
3.由于整改不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园艺学院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