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作者: 时间:2008-07-04 点击数:

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应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吸烟,要保持实验室的肃静和卫生。
二、学生应以严谨的学风对待实验教学,课前认真预习实验内容,实验过程中要认真按规程操作,实事求是,不得草率行事,更不准凭空臆造,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根据原实验记录写出实验报告。
三、实验必须在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室内仪器设备,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设备而造成损失者,按《河北农业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办法》处理。
四、实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毒药品的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以便做出妥善处理。
五、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工具、药品、器皿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带出。实验后形成的废水、废渣及有毒物品要按指导老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要求妥善处理。

六、实验结束后,将实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工具、器皿清点整理后交还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关好实验室的水、电,并清扫实验场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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